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记者田雨、崔清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3日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通报,各级人民法院去年加强了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的审理,共审结此类案件23313件,同比上升16·39%。
肖扬指出,各级人民法院依据我国法律和已参加的国际条约,尊重国际惯例,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他介绍说,为促进我国对外经济交往和海运经济发展,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海事审判工作发展的若干意见》,完善海事审判制度,规范诉讼程序。各级人民法院去年共审结海事海商案件7375件,诉讼标的额44·45亿元。
在审结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中,知识产权案件增幅很快。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显示,近年来,法院受理的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明显增加。2002年至2006年,我国法院共审结涉外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931件,年均增长48.29%。
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介绍,2006年,全国法院受理了涉外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353件,比2005年增长52·16%。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29件,比2005年增长34·71%。
除了这些直接涉及外国公司、外国公民的案件以外,我国还有大量的独资企业、三资企业,2006年1月至10月,全国法院受理涉及外国投资的三资企业的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已达533件。
“应该很客观地说,外国和港澳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都能够依法得到保护。”蒋志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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