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报记者秦晖、谢绮珊、徐锋、唐迎春、黄楚慧、赵琳琳、柳建云
本报讯 不久前,媒体纷纷报道了陕西肯德基连锁快餐店在煎炸油中添加“滤油粉”的事件,卫生部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全国政协委员傅仙罗呼吁,在严惩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同时,也应当制订完善科学的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不让投机分子有空子可钻。
添加剂导致的问题触目惊心 傅仙罗委员在提案中列举了大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事件:正常情况下,甲鱼一年才长到500多克,现在两三个月就能长到500多克。豆腐丝加工不是加进售价几十元500克的食用黄,而是加入7元500克的有毒工业黄。腌肉、腊肠加的不是800多元一吨的食用盐,而是50元一吨的活性致癌硝盐。泡菜在出厂前隔几天打一次杀虫剂。为了让豆芽菜亮白,加入国家禁用的致癌物质保鲜粉。肥厚、叶宽、色深的韭菜,是用剧毒农药“3911”灌根“生产”的。还有许多食品可能加了什么有害的东西,但还没有被检测出来。以前,西红柿只能保鲜几天,而现在你买些西红柿试试看,3个月也不会烂。不知道加了什么!
犯罪成本低 违法风险小 傅仙罗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使用者受利益驱动,处罚太轻也是一大原因。我国的《食品卫生法》对违法生产经营者除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追究刑事责任外,其他违法仅限于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至三倍罚款,最高5万元以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最大惩罚力度为没收非法所得,并处2000元至2万元以下的罚款。《产品质量法》也仅是处以销售产品货值全额的3倍以下罚款。《标准化法》的处罚力度更是隔靴搔痒,不起作用。
同时,傅仙罗认为,食品添加剂的国家标准存在一定缺陷,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食品标签将逐步推行ADI值标识
全国政协委员钟起煌认为,要改变食品安全的状况,必须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推动检验检测向高技术化、速测化、便携化以及信息共享迈进。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消息,2007年中国质检系统为确保食品生产安全,将对食品添加剂、包装、容器等相关行业加强监管。目前,首批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的食品添加剂、包装、容器企业有29家,并获取了生产许可证书。
食品标签上将逐步推行ADI值标识,逐步标明含本添加剂的食品,不能与含有哪些添加剂的食品同时食用。
我国食品添加剂“国标”存在缺陷:
标签不直观 目前,国标对添加剂的分类并不直观。如果能够参照联合国FAO/WHO食品添加剂专业委员会建议的那样,按添加剂的安全性能分类,既便于对添加剂在生产、流通、使用中的管理,也能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如在食品标签上标上类似于大雾、沙尘、森林火灾那样的警示标志,再以不同的颜色来表示危险/安全程度,就可提醒消费者注意。
限量不科学 傅仙罗举例说,原先认为很好的甜味剂木糖醇经老鼠试验会引起肾衰。每个人吃的食品不同,进食的量也不同,因此,只规定食品中某种添加剂的限量并不是太科学,应该按照联合国的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规定,依照人体体重,给出摄入一种对健康无危害食品添加剂的每日允许摄入量(即ADI值)。
未注意混合毒性 傅仙罗表示,几种食品添加剂混合摄入也可能产生毒性。如将人工合成的化学添加剂红色2号、海棠素、双晶60同时摄入,就会产生严重的毒性反应。但混合毒性反应试验成本很高,将1500多种食品添加剂作不同的组合试验,将是多么大的工作量。
多个标准相互打架 全国政协委员任启兴指出,目前我国食品工业国家标准有1070项,食品工业行业标准1164项,进出口食品检验方法行业标准578项。
但在实际工作中,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指标不一,执法部门监管无所适从。
同时,我国农业、质检、工商、卫生等各部级单位都可以各自制定食品标准,互相矛盾、交叉重复,难免会有“打架”现象出现。
检测水平需提高 现有科技体系对新型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酶制剂以及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检测缺乏技术支撑,检测技术和设备落后。目前各部门日常执法检查大多凭经验,依靠感官目测进行。
少数有不良后果的食品添加剂,在发达国家已经淘汰而我国还在使用。在我国批准使用的22类1500多种食品添加剂中有一部分还没有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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