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平”是今年两会热议话题。不少代表委员在建议、提案和发言中热烈讨论了“官民公平”问题,本报昨日举行“两会沙龙”,邀请部分代表探讨存在问题,并对营造和谐的官民关系献言献策。
沙龙嘉宾:
李兰芳: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释明生: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广东佛教协会会长、广州光孝寺方丈
陈敏: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中央委员、广东省副主委、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郭泽深:全国人大代表,湛江师范学院校长
文/本报特派记者:黄楚慧、赵琳琳、柳建云、徐锋、秦晖、谢绮珊、唐迎春
官民平等首先是人格平等
记者:“官民公平”问题之所以备受老百姓关注,是因为在官民关系中还存在一些不和谐的现象。
郭泽深:我去基层视察,发现个别区县政府办公楼比省政府还大,富丽堂皇。这有两个问题,首先是这些基层政府有没有这样的财力?其次是工程可能隐藏腐败的问题。
释明生: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叶大年今年带了一本相册来开两会。相册上的100多张照片都是各地超标建设的豪华办公大楼,很多是在经济不十分发达地区。
郭泽深:县以下政府比较需要关注。镇一级政府的经济比较薄弱,拨款不一定到位,但个别官员够胆盖高楼,买好车,容易成为不和谐因素。
记者:对官民公平,各位代表怎么看?
李兰芳:我认为“官民平等”首先是公民的平等和人格的平等,没有人格平等,其他一切平等都不存在。现在,在行政关系中,的确“官”会比“民”显得强势,但不能说就一定高人一等。
纳税人权利应写进宪法
记者:“民”的纳税义务是比较明确的,但民对于“官”怎么花这些钱还比较模糊。
郭泽深:纳税人的钱怎么花,是“民”的权利很重要的一项。比如,车辆现在要交养路费,还要交路桥费,有些地方路桥费还很高,现在还在酝酿燃油税,有人就要问,我交的各种费被怎么用了?
郭泽深:纳税人权利应该在宪法层面加以规定,缺乏这些,一些政策就可能出现偏颇。比如对利息征税而股息不征税。普通百姓储蓄在银行的是“保命钱”;但炒股是一种投资,对交易征税是正常的。这明显是保护了有钱人利益,损害了钱少人的利益。
官员问责无法可依有漏洞
记者:官民关系中,天平一端是民的权利义务,另一端是官的权力和职责。在天平的官的一端应该如何看待?
郭泽深:我觉得应该建立官员问责制。关于问责,现在有了文件,比如出现大的安全生产事故,都会有一些官员受到处罚,但这个制度应该通过立法来确定。
李兰芳:对谁问责,问什么样的责,处分的时间多长,现在还无法可依。比如说一个地区发生了森林大火,林业部门领导被问责引咎辞职,但没多久又到交通部门当领导去了。所以我同意,应该进行立法。
郭泽深:现在无法可依,就变成有的官员出问题后就异地任职,有的雪藏一年半年后东山再起,有的拿低级责任人顶罪。有了法,对渎职的官员应该承担的责任有具体的规定,处分起来他也才会心服口服。
陈敏:一个交通事故死了30个人,可能就是司机打瞌睡,这跟官员的决策没有太大的关系。该不该问责,应该看是否跟官员的决策失误以及责任不到位有关。说句公道话,也不能给官员太重的包袱。
没有知情权就没有监督权
记者:那人大代表如何履行监督职责?
郭泽深:监督的前提是知情。不知情就提不出意见,无知的监督发挥不了作用。而官员缺乏监督,就容易损害老百姓利益。
释明生:知情权必须是完整的知情。官员如果不告诉人大代表,代表就没法知情。比如卖一块地,卖之前不告诉你,等卖了再说,你在卖的时候就不能行使监督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