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不少地方检察机关实行了不批捕、不起诉等工作环节的答疑说理制度”。新的一年里,“全面推行不批捕、不起诉答疑说理制度,把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仔细阅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不批捕、不起诉答疑说理制度”两次进入记者视野。
目前,不少地方检察机关已经开始探索改进执法方式、耐心释法说理的新途径。如重庆市检察院化解矛盾“做减法”,推行不捕、不诉答疑说理制度;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推出申诉案件“答疑制”,由民事行政检察处主管处长和承办人对不立案、不抗诉的理由进行解释和说明,为申诉人答疑释惑、以案释法;浙江省宁波市检察院2006年6月出台《关于加强法律监督说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目前该《意见》已在当地检察机关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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