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政协报
围绕“税”字做文章 助推发展见成效
本报讯 (记者 乌云斯琴 王慧峰)今天下午,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代表们将审议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表决稿。而一直关注“两税合一”的民建中央在2006年“两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提案就曾引起各界的普遍关注。
“入世前外资企业在我国享有税收优惠等诸多超国民待遇,但在入世后,特别是在入世后的过渡期,形势已发生根本变化,中国关税在近年内将接近最终减让水平,内资企业面临真正的生存挑战。”当时,民建中央在提案中指出,只有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内外资企业才能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展开竞争。
提案认为,目前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时机已经成熟”,实施“两税合一”已刻不容缓。这份提案交与承办单位后,立即引起有关部委重视,迅速组织讨论研究,很快将形成的文件提供人大立法部门研究参考。
2006年12月24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明确规定:内资、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新税率确定为25%。
2007年1月8日,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召开专题座谈会,建议将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多年来,围绕国家经济发展中的各种问题建言献策是民建中央发挥自身优势履职的重点。仅以2005年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参政成果为例,民建中央及政协民建组委员共提交大会发言58件。在当年全国政协十届十次常委会议上,民建中央提出了调整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区域协调发展的发言。
在全国政协十届十一次常委会议上,民建中央提出了正确应对贸易摩擦、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加强我国农村基础性建设等发言,这些发言均得到与会常委的肯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而2005年的最大收获是,“两会”期间,民建中央提出调整个人所得税的提案引起的关注。“现行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过低!”民建中央认为,800元个税起征点应提高,建议将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提高。
提案认为,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减除费用为800元,这是由于20年前市场化程度的限制而制定的。当时个人支出结构中基本不包括房屋、教育等支出,物价由国家统一控制。时至今天,居民个人收入水平、经济市场化程度、物价变动情况、对外开放程度、福利制度、区域差距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仅房屋、教育等支出在居民生活中的比重越来越大,物价总体水平也上涨不少,但800元的免征额一直没改。这实质是加重了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
为此,民建中央建议,要调高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而标准不宜“一刀切”,各地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测算方法,并根据本地的生活水平和物价变动测算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报国家核准。同时,对于需要赡养老人、抚养未成年人子女或家庭中下岗失业成员的纳税人,经税务部门核准后在应税前做相应的剔除。
在多方努力下,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底下发《关于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对纳税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如何适用800元和1600元费用扣除标准的衔接问题进行了明确,并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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