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的户籍管理制度弊端越来越明显,已经成了束缚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部分代表委员呼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消除束缚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户籍制度弊端重重
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是新中国成立以后,为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而逐步建立起来的,主要由三部分组成:户口登记制度、户口迁移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制度。
深化户籍改革势在必行
杨春兴委员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社会各界呼声十分强烈,改革势在必行。”早在1992年,国家就成立户籍制度改革文件起草小组,并于1993年6月草拟出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了包括“取消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性质,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等主要生活基础为基本落户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的改革目标。但是,改革进展缓慢,目标远未实现。
破除壁垒需综合改革
杨春兴委员提交了一份《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消除束缚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的大会发言,他认为,户籍改革的关键是户籍改革以后“二元结构”要改变。如果户籍改革与配套政策未能衔接好,其他方面还是二元的,仅户口改成一元的,没有实际意义。记者在河南、广东、宁夏等省区调研时了解到,其实户口改革的难点不在户口本身,而是户口背后附带的社会利益。户口迁移的限制减少,城市人口机械增长速度可能加快,随之给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教育以及基础设施等造成压力。广东省预测,2006年至2010年,农村人口进入城市落户约为480万人,优抚安置费用每年将以10%的速度递增。一些专家指出,如果城市公共产品与服务不能承载过多人口,新进城的人就有很多相关利益享受不到。因此户籍制度改革要想切实取得成效,不能靠户口一迁了之,而要着眼于搞好综合配套改革。杨春兴委员建议:尽快修订《户口登记管理条例》。各级各部门,要探索和制定相应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对社会公共资源要让全体公民共同享有,不分地域、不论身份和职业,实行权利与责任、权利与义务对等。清理并消除城乡户籍差别的不平等待遇,切实解决传统户籍管理中的问题。
只要是权钱交易
“朋友”送礼也是商业贿赂
近日,最高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做客央视《大家看法》时指出,只要是权钱交易,朋友之间送礼也可能构成商业贿赂。节目中,法学教授程宝库提到,有些行贿人和受贿人长期合作,发展成为朋友关系,这给商业贿赂的认定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只要是在牟利的情况下收了人家钱,这就是贿赂”,熊选国解释,认定商业贿赂的本质是权钱交易。此外,现实生活中的礼尚往来一般数额较小,这个也是判断商业贿赂的一个外在表现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