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网消息(记者陆阳通讯员邹永宁)在2007年度“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中获奖的前50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升学中可享受优录。昨日,市教育局公布了具体加分奖励政策。
在2007年度“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优秀作品评选中,名列前80名的初中毕业生,可享受本年度中考总成绩加10分的优录政策;名列第81名-500名的初中毕业生可享受本年度中考总成绩加5分的优录政策。
享受有关优录政策的初中毕业生推荐名额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区本年度初中毕业生人数和学生参加“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的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分配。
在评审程序上,参加市级作品评审的初中毕业生作品须由所在区、校逐级评审后报市教育局参评。
具体条件为:(1)在启动初期取得所在学校签发的“创新素质实践行”作品立项审核证明;(2)原始实验记录、调查访谈原始记录、制作过程记录等原始佐证材料;(3)作品制作、研究周期不少于3个月。作品署名不得超过3人。发明创造类作品须提供实物或模型。
经市教育局评审的前500名初中毕业生在终审认定前,须在市级媒体公示。同时,返回其所在区、校公示有效后,由市教育局对其享有有关加分奖励政策予以认定。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65608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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