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 记者 李国惠 通讯员张红一四人团伙介绍他人卖淫,不但将远在吉林的网友骗到天津,甚至还将自己的堂妹拉下水。日前,开发区法院以介绍卖淫罪分别判处四人五年十个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张凌(化名)说,她原来是吉林省某职业学校的学生,因计算机课程的考试成绩不理想而受到父母的责骂,赌气离家出走。
据了解,2006年7月中旬,他们的同伙王崤、张强还介绍王崤的堂妹王萍在天津开发区从事卖淫活动并非法获利。
开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四个被告人共同勾结,多次介绍他人从事卖淫活动,均已构成介绍卖淫罪,且情节严重,应当依法予以惩处。故依法以介绍卖淫罪,分别判处王崤有期徒刑五年零十个月;张强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王山有期徒刑五年零三个月;孙美有期徒刑五年,并分别判处四人罚金人民币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