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朝阳区检察院对谎称出售经济适用房房号进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张某,以涉嫌合同诈骗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06年8月,在房屋中介机构工作的张某,了解到某小区的经济适用房房号非常紧俏。张某在各大网站上发了出售该小区经济适用房房号的帖子。
事主吉某等人前来咨询时,张某声称其能通过拆迁办公室为购房者办理拆迁证,购房者能以每平方米3180元的价格从开发商手里购买经济适用房。但购房者需要交一笔中介费,作为办理拆迁证的手续费。购房者心想,按照张某所说的方式购买房子,折合起来是每平方米5000元,比市场上的商品房价格低多了,这样运作很划算。于是吉某等两名事主和张某签订协议,交给张某办理拆迁证费用及交付中介公司的代理费共计28万余元。直到双方约好选房的那天,张某始终没有露面,吉某等人才发现受骗。(通讯员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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