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周日起,接到罚单后超过3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将不会再被扣12分。这是4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的。
在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附件中,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违法行为扣分分值的规定与之前的规定有很大变化。
其中,关于机动车一次扣12分的违法行为规定变化最多。此前,有7项交通违法行为将一次被扣12分,而在刚公布的规定中,只有4项违法行为一次会被扣12分,原有的“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使用他人驾照驾驶机动车的”和“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被取消。据《北京晨报》(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