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芬棉沪深证券交易所近日向社会征求意见,拟修订《股票上市规则》,其重要特征是加速“退市”进程,优胜劣汰,将垃圾公司淘汰出局,这对于从总体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将产生重大影响。
据了解,作为证券市场一线监管者,沪深两证券交易所将对其最高层次“法律”《股票上市规则》作多项修订。
首先将修订退市标准,增加多项“雷区”。比如,不履行定期报告法定披露义务的,交易所直接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的,交易所可决定其股票暂停上市等等。其次,为了确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与对称性,发挥停牌对股价异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警示作用,修订停牌制度。
另外,为强化公平披露要求,加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监管。要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要对股价异动和市场传闻主动求证、真实澄清,不得以存在不确定性和保密为理由不履行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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