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晚,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刑侦大队在九华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成功破解了冒充“安徽某报社记者”,谎称为企业进行形象宣传,实则骗取钱财的伎俩。日前,这两名“记者”被依法刑拘。
27日7时许,九华派出所接柯村新区某大酒店电话报称:有两个自称是安徽某报社记者的人,要给酒店做宣传,发放一块印有“安徽省百佳餐饮上榜企业”字样的匾牌,收取“企业形象展示费”400元,而两“记者”未能出示记者证,遂怀疑其中有诈。
为慎重起见,民警以例行检查为由,查验两“记者”的身份证,但只有一人能提供身份证,另一人不能提供任何证件证明其身份。更为蹊跷的是,该“记者”所提供的身份证更令民警生疑,于是,两“记者”被“请”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王某,男,1971年出生,蒙城县人,本科文化,曾在蒙城县某乡镇任部门领导之职,去年因岗位交流而辞职后,以每月5000元的价格买断了某报某版面的广告权,从而利用其颁发的“新闻采访证”(未颁发记者证)开始商业活动。几年前,他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单某(女,1983年出生,涡阳县人,大专文化),并怂恿单某到他所谓的“编辑部”来上班。为拓展广告业务,王某仿效外省某报刊的广告模式,在未经该报和任何部门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在市场上定制了印有“安徽省百佳餐饮上榜企业”、落款为“安徽某报”、时间为“2007年3月12日”字样的铜牌,计划着自己的广告商业活动。
半个月之前,王某和单某以搞“市场调查”为由,到九华山风景区及附近查找到众多私人饭店、宾馆的联系电话后,以“安徽某报社记者”的身份与饭店、宾馆负责人不间断地联系,谎称该报正在开展“企业形象展示”活动,他可以为饭店、宾馆做策划、宣传,并根据饭店、宾馆大小收取“企业形象展示费”数百元,还赠送有较高荣誉的铜牌一个。个别饭店、宾馆为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欣然应允。27日上午,王某和单某从合肥出发,在青阳县某私人宾馆获取500元的利益后,又与柯村新区某大酒店联系。在争取到“合作”并大大方方地享受着吃、住、行一条龙服务后,王某和单某便开始与酒店负责人“洽谈”业务。当酒店负责人要求他们出示“记者证”时,终于漏馅。(章健)
来源:
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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