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一只斑点狗“欺负”,造成吉娃娃犬点点受伤,点点的主人高先生心疼之余将邻居周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周先生赔偿手术费、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600余元。今天上午记者获悉,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高先生向法院起诉称,2006年5月10日晚10时许,他带着吉娃娃狗点点在家附近的空地处玩耍,点点与其他小狗们玩得很友好。这时居住在同一小区的周先生牵着他家的斑点犬走了过来,到了空地,周先生将狗链松开。斑点狗走到点点身边,突然咬住了点点。由于点点太小,没有一点反抗能力,当时在场的其他狗主人当即过去把斑点狗拉开,点点才免于一死。
随后,高先生开车带点点去动物医院进行抢救,直到凌晨3时许点点才脱离危险。高先生说,由于被咬,点点身体的右后侧严重撕开。抢救过程中,另外一只宠物犬的两位主人来到医院,询问点点的伤势,但周先生却始终没有出现。
虽然事后周先生曾表示支付点点的医药费,但高先生认为,周先生所养的斑点犬属于限养犬,又在限养区放养,并且对他家的点点造成伤害。因此,周先生作为斑点犬的主人应该对狗的行为造成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通讯员刘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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