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雷鸣、实习生陆冕之报道:本报昨天A1版《地下商场越开越大防火堪忧,消防局长呼吁刹车》刊出后,在社会上引起反响。一些读者问为什么地下商业工程一定要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更有发展商提出,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能否做些修改?就这些问题,记者昨天就此采访了广州市消防局局长林楚国,他的态度很明确,地下商业工程一定要满足消防要求。
人防工程不适合改商用
“很多人防工程实在不适合改成商用!”林楚国向记者分析说,“人防工程考虑的是战时避难,要求人能进去越多越好;商业场所以货物优先,主要考虑的是货物怎么摆,所以人防工程的人流、面积和疏散出口等,考虑的和商业场所不一样。”据介绍,地下火灾两个最大危害,一是烟气,一是缺氧。商业场所发生火灾一般会产生两种烟气,如果是皮革燃烧,会产生毒性非常强的氢氰酸,人们在逃生过程中易被毒倒;如果是纸张和木材等,由于地下场所氧气浓度低,会不完全燃烧,产生大量一氧化碳。据科学测算,当一氧化碳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1.28%时,人吸入几口就会失去知觉。再有,地下工程越深越缺氧,发生火灾后,氧气指数迅速下降,当氧气在空气中的含量低于15%时,人会头晕、无力、迷失方向,跑不动;低于10%,人就窒息晕倒,“这时你想逃都逃不了!”“三口合一”增加救援难度“所以关键是疏散时间不能大于氧气含量下降的时间。”林楚国说。但是人防工程是越深越好,出口越少越好的。深,人就不容易及时疏散出去,特别是地下建筑工程疏散口、排烟口和消防救援口“三口合一”,很容易使人出不来。“疏散不能及时,孙悟空也没有办法!”林楚国态度鲜明,人防工程要改成商用场所,或者开挖新的地下商业工程,一定要满足消防要求,和安全挂上钩。他说,我国的消防法规和世界各国的一样,都是吸收了重大火灾的教训后制定出来的,各项规定都有科研数据支持,“地下商业工程一定要按照消防规范,不能含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