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现场。白色运钞车上写着“严禁靠近”字样。
4月7日下午,沈阳一押运员开枪打死与他发生口角的储户,当地警方尚未对此案定性,涉案两名押运员已被拘留。
有人称,据银行监控录像显示,双方没有肢体冲撞,从画面上只能看到死者与一名押运员交谈,而后另一名押运员进来直接打死了当事人。
押运员打死储户,这事情究竟是真是假
网上帖子率先曝出事发经过
4月8日晚10时59分,天涯论坛沈阳版出现一个帖子称,4月7日下午5点左右,在沈阳苏家屯区枫杨路上一建行内,一位去银行取钱的客户被金融护卫中心的押运员一枪击中头部,当场死亡。
第二天,在凯迪论坛也出现了同样内容的帖子,并称当地电视台报道了此事。
凯迪论坛的帖子称,“下午5点左右,一名中年男子到中国建设银行苏家屯支行取款,取完后正要离开时,正赶上运钞车来了,车上的运钞警卫不准顾客出入,这名男子说他有急事要先走,便和运钞警卫发生了口角,运钞警卫说:你信不信,再走我就打死你。这位男子不信邪,向前跨了一步,这位警卫马上向外喊:进来。这时又进来一位警卫,二话没说,举枪就朝这位中年男子脑袋开了一枪,中年男子当场死亡。”
奇怪的是,除了网上这些帖子外,并无正式的文字报道。事情究竟是真是假?
双方没有肢体冲撞,押运员进来直接打死了当事人
记者电话追踪证实确有其事
记者先打电话到了沈阳市苏家屯区公安分局了解情况,对方证实确有此事,但“案子已经移交市局了”,所以不能接受进一步采访。记者未能联系到沈阳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另据沈阳市金融护卫中心值班人员张先生证实,确有此事,涉案的两名押运员已被警方拘留。
8日晚9:30,辽宁电视台新北方《正在行动》栏目对此事作了报道。网友称,节目播放的银行监控录像显示,双方没有肢体冲撞,从画面上只能看到死者与一名押运员交谈,而后另一名押运员进来直接打死了当事人。
死者名叫计程,今年32岁,家住沈阳市苏家屯工人村,是一个小包工头。死者妻子张勇说,他们育有两女,分别为4岁和6岁。事发五个多小时后,张勇才接到朋友电话赶到处理此事的解放派出所。接待他们的民警说:“你爱人没有了,回家等信儿。”
子弹从鼻左翼处射入,右太阳穴处穿出
银行储户面部中弹
4月7日下午,计程给张勇打电话,告诉她说开发商有工程要做,他得赶紧到银行取钱请人吃饭去。计程答应她8点以前一定回家。挂了电话,计程拉上生意场上的朋友李正华到建行苏家屯分行的提款机上去取钱。当时他取了1500元,其中1000元给了李正华(据李正华说这是计程欠他的)。
后来的事儿,张勇到现场找了多位目击证人才了解清楚。
取完钱后,计程急急忙忙地和李正华往外走,突然就被押运员叫住:“别走了!”计程不明白怎么回事,他解释说,我有急事儿。押运员说:“你装逼啊,你走一步我就毙了你!”这位押运员身上没带枪。计程没管他,说:“我就走一步,看他怎的!”拉着李正华就往外走。见他不听劝阻,那名押运员向外喊了一嗓子:“来人!”于
是另一名押运员就冲了进去,一枪击中计程。
计程面部中弹,当即倒地。在屋里还有一男两女三个人,身上都溅到了血。
据计程的嫂子闫丹梅说,后来她仔细看了尸体,子弹是从计程鼻左翼处射入,从右太阳穴处穿出。弹孔比一元硬币略大。
在天涯论坛沈阳版,网友展开激烈争论,有网友质疑押运员素质,而网友“杨大胡子”说:“我认识那辆运钞车的队员,打人的是一名有着6年经验的老队员了。当时那个队员事先已经警告他了,并且子弹还上了膛,他还往上冲,能怪谁?只有他自己。”
沈阳发生过银行劫案,这让押运员警惕性非常高
相关人士说不是抢劫
9日上午9:40,见不到丈夫尸体的张勇和其他家属愤然来到事发银行门口,燃起香烛祭奠。然后张勇还拿出扩音器向路人宣讲她丈夫的遭遇。群众很快聚集到了上千人。
警方很快出动维持秩序,拉起了警戒线。张勇等家属也终于见到了苏家屯区公安分局局长兼副区长。张勇转述局长的表态,先是说,这不是抢劫案,然后又说,这事儿我也定不了。
张勇说,她要求看一下银行的监控录像,但没得到警方同意,对方说在案子侦结之前她没有权利看。
沈阳市金融护卫中心是隶属于沈阳市公安局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员工2800余人,运钞车200多台,曾被评为“全国十佳保安公司”。
2003年,沈阳曾经发生震惊全国的“1·18”爆炸抢劫银行案,那起案件中金融护卫中心押运员刘玮遇难,去年12月劫案主犯被处以死刑。据《看天下》杂志报道,那之后金融护卫中心的押运员全部接受了真枪实弹的训练。
金融护卫中心的员工曾在网上发帖,称押运员的工作非常辛苦,收入不足千元,工作精神压力大,毕竟沈阳发生过银行劫案,这让押运员警惕性非常高。
据南方都市报
延伸阅读
哪些押运人员可以佩枪?
2002年7月27日国务院颁布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中规定: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军工、金融、国家重要仓储、大型水利、电力、通讯工程、机要交通系统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以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
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枪支?
在《管理条例》第六条中规定: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遇有下列紧急情形之一,不使用枪支不足以制止暴力犯罪行为的,可以使用枪支:1.守护目标、押运物品受到暴力袭击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的紧迫危险的;2.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受到暴力袭击危及生命安全或者所携带的枪支弹药受到抢夺、抢劫的。
什么情况下停止使用枪支?
在《管理条例》第八条中规定:专职守护、押运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枪支:1.有关行为人停止实施暴力犯罪行为的;2.有关行为人失去继续实施暴力犯罪行为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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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218.62.67.*
我当过武警,执行看押任务时使用武器的规定是这样的:当在押犯企图逃跑时,先口头警告,如无效,鸣枪警告,鸣枪无效则击其次要部位。
对比一下,可以看出保安的行为有多么鲁莽,他面对的是一个有人身自由的合法公民,不是在押犯。武警是代表国家意志在执行任务,保安代表的是企业意志。他除了有为企业自卫的权利之外,没有任何社会公权。
因此,保安没有资格限制公民正常行动的自由(尽管他可能担心被袭击)。正像有的网友所说,如果我担心别人害我,我是不是就可以随意地将别人杀死?退一步说,假使案中的被害人有图谋不轨行为,最起码也可以枪击他的次要部位吧?但本案中还根本没有危及保安员生命的情况出现,保安员应该知道开枪击中头部的后果。
IP:211.98.243.*
金融护卫中心的员工曾在网上发帖,称押运员的工作非常辛苦,收入不足千元,工作精神压力大,毕竟沈阳发生过银行劫案,这让押运员警惕性非常高。
精神压力大,这是杀人的理由吗?
IP:222.133.75.*
老百姓的生命权高于其他一切权利!
IP:222.214.42.*
从此事来看,银行应负责任,作为重要的金融场所,应该有专门的运钞通道而不是客户通道,这是银行失职造成的。银行没有为客户提供相应的措施,保证银行客户在银行的人身、财产安全。
IP:61.171.173.*
我是银行工作人员,当时押款车应该是停放在银行正大门,也就是车尾贴着大门停放的。死者要强行出门,也就是他必须要无限接近押款车才能出去。这当然是不允许的,押运人员开枪也是正当的。
至于说应不应该打头,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IP:222.75.117.*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死亡的确是残忍的,可金融保卫是严厉的。警卫已经警告,还要撞红线,大家说怎么办呢?我的意见只是对死者表示同情。闻者足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