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贪3000万纪委书记贪8000万
湖南今天消息 担任湖南郴州市委书记7年,李大伦涉嫌受贿1434万元,另有1765万元不能说明来源。昨日上午,在湖南省通报全省大案要案新闻发布会上,湖南省纪委首次公布了郴州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受贿案情况。
2006年4月至5月初,有人先后向湖南省纪委实名举报李大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湖南省纪委据此摸清了李大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事实。现已基本查实:1999年至2006年,李大伦利用其担任郴州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项目开发、干部提拔升迁等方面为他人或其他单位谋取利益,涉嫌单独或伙同其妻子陈立华、儿子李宏瑞等人共同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34.4001万元。其中李大伦直接收受钱物折合人民币800.272万元,伙同其妻子陈立华、儿子李宏瑞等人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34.1281万元;除去正常收入和违法所得,李大伦尚有共计1765.2958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据悉,在不长的时间内,湖南省郴州市连爆腐败案,包括原副市长雷渊利、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原市委宣传部长樊甲生、原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在内的一批人落马。
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因受贿721万余元、挪用公款2650万元于2006年9月6日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昨日披露的郴州原纪委书记曾锦春的贪额更是惊人,已初步查明受贿高达3000余万元,不明财产5000万元。(据中新社、红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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