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克勇)今年起,凡招用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家庭”失业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将给予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昨日联合发出通知称,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部分失业大学生可享政策补贴
有关人士称,这次出台的政策将更多的困难人员纳入其中———“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家庭”中登记失业的人员,比如这些家庭中刚毕业没找到工作的大学生。通知规定,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实际所招“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失业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仍由本人负担。
部分人灵活就业社保费只需缴1/3
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户的4050失业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政府也将给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其实际缴费额的2/3,即这部分人灵活就业缴纳的社保费个人只需缴1/3。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但“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家庭”失业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按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期限相应延长。对于今年1~4月份的各项补贴,用人单位或者失业人员即日起可前往当地就业管理机构办理。
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审核认定程序
1.申报登记 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到其户口所在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办理登记;2.调查公示 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办理城镇“零就业家庭”登记后,对城镇“零就业家庭”进行调查核实,并建立城镇“零就业家庭”基础台帐;3.张榜公示 经调查核实后,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机构在社区居委会对其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4.出具证明 经公示后,户口所在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出具《城镇“零就业家庭”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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