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反水长安福特事件”正式升级进入司法程序。昨天(4月16日),长安福特销售公司总经理汤德为的代理律师和原告山西新宝鼎的代理律师在朝阳法院五层24庭首次会面。
庭上,汤德为的代理律师向法官提出异议,称被告汤德为是外籍人士,本案应该在北京市二中院审理。
根据法官对双方宣布的时间表,本案将于4月26日下午两点在朝阳法院正式公开审理。
昨天(4月16日)双方并没有先进行庭前交换证据。山西新宝鼎的代理律师冀云峰表示,原被告双方并没有交换证据,互相并不知道对方握有什么证据,但山西新宝鼎拿到的证据非常充分。新宝鼎在诉状中表示:“2006年12月15日,被告长安福特销售总经理汤德为在北京希尔顿饭店、上海等地公开宣称新宝鼎没有达到长安福特规定的服务标准,经营业绩在所有经销商中排名最差。这个说法显然违背了事实,严重损害了新宝鼎的名誉。”山西新宝鼎总经理黄卫民表示,2006年5月,长安福特还曾授予新宝鼎福特亚太地区QualityCare认证,汤德为曾亲笔签发该证。2003年到2005年,新宝鼎销售和服务在山西名列第一。(杨开然)
事件始末
2006年12月9日,新宝鼎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叫板长安福特,并宣布与长安福特终止合约。
2006年12月15日,长安福特向山西新宝鼎发出律师函,警告新宝鼎不得再发布不利材料,并要起诉新宝鼎公司。
2006年12月17日,新宝鼎宣布向长安福特发出律师函。
2006年12月19日,新宝鼎在京召开国际媒体说明会,重申适当时候将公布长安福特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的材料,新宝鼎负责人还表示已委托律师,准备起诉长安福特销售公司总经理汤德为。1月17日,山西新宝鼎汽车公司宣布,已于1月16日在北京朝阳法院起诉长安福特销售公司总经理汤德为,诉讼理由是汤德为涉嫌对新宝鼎构成名誉侵权。目前朝阳法院已经立案,该案件将择日开庭。(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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