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于2005年10月买了一辆“都市风”牌电动车,使用没多久就发现电瓶充电时有火花及充电后行驶里程数明显下降等问题。去年9月,在保修期内我按说明书上都市风电动车位于龙吴路上的特约维修点要求更换电瓶,被维修人员以没有新电瓶为由拒绝。
记者调查
记者随即与“都市风”电动车龙吴路原维修点负责人樊先生取得了联系,他承认有此事,但对拒绝维修的解释含糊其辞,并称自今年1月起已经没有义务也不再承担“都市风”电动车的维修工作了。记者问其究竟是何原因,樊先生却三缄其口。
记者又联系到“都市风”电动车上海售后服务部负责人徐先生,据他解释,电瓶车保修期限为1年,但对于李先生所说的在保修期内已到维修点交涉一事并不知情,直至最近李先生向他反映时才得知此事,但此时该车已超出保修期限近半年。根据厂家的有关规定,厂方需先向龙吴路原维修点核实相关报修情况后方能受理此事。问题是,由于维修网点的原因,目前难以找到李先生当时的报修记录。但徐先生表示,本着对顾客负责的态度,厂商一定会对售出的商品承担相关责任。
日前,读者李先生给记者来电说,“都市风”上海公司售后服务部负责人已经和他取得联系,并妥善解决了电瓶问题。其实,这类商品的售后服务是十分重要的,做好维修服务是厂家维护自身品牌的必要举措,希望厂家能对特约维修单位加强管理,履行好对消费者的承诺。
本报记者吴曼姑见习记者刘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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