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理事会议
1992年5月20日至22日,宋庆龄基金会召开第二届一次理事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工作报告和章程修改稿。这次章程修改明确了理事会的职权和理事聘任时间。增,设了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代行理事会职权。
这次修改后的《章程》,形成现行的宗旨:“为纪念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继承和发扬宋庆龄毕生致力的少年儿童文教、科技和福利事业,促进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增进国际友好,维护世界和平;实现祖国统一。”
这次会议确定:以项目为龙头,争取国内外友好团体和人士的捐助。加快宋庆龄儿童科学公园建设,继续实施扶贫支教和女童助学计划,积极开展国际友好和国际儿童交流活动,努力开展与台港澳地区的来往。
会议选举产生了宋庆龄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领导成员。
名誉主席:邓小平
主席:黄华
副主席:荣毅仁、荣高棠、高登榜、汪道涵、冯岭安、吴全衡(女)、刘启林
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
1994年10月31日宋庆龄基金会召开二届二次理事会议暨“宋庆龄与中国近代化”学术研讨会。会议由荣高棠同志主持,黄华主席致开幕词,刘启林同志工作报告。马联玉同志介绍了宋庆龄儿童科学公园“科普探索园”二期工程建设计划、女童助学计划、少年儿童反烟行动等项目工作。会议确认了这些项目工作。
10月31日下午至11月2日举行“宋庆龄与中国近代化”学术研计会。
11月1日,与日本、美国、加拿大、=匈牙利及国内上海、重庆、陕西、河南、海南文昌县等9个姊妹基金会举行了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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