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综合消息影帝梁家辉于2002年因醉酒驾驶于红磡海底隧道口与一辆巴士发生碰撞,并殴打巴士司机,梁虽然于裁判法院承认醉驾及普通袭击罪,被罚款1.2万元及停牌一年半,但事件余波未了。梁遭该名已被“炒鱿鱼”的司机索偿350万元,但梁家辉只肯赔偿4万多元,案件4月19日于高院开审。
2002年梁家辉在车祸后,在现场接受警方酒精测试 资料图片
据香港媒体报道,48岁原诉人庄培坚昨于庭上忆述,2002年11月9日凌晨时分,他驾驶城巴于红隧口与被告梁家辉驾驶之开篷宝马发生碰撞,欲致电报警之时,情绪激动的梁家辉向他大叫:“你试着报警看看!”庄走开逃避梁的追打,当他正致电999时,即被梁家辉紧箍颈部,并向其腰间“起码打了10下”。
庄的代表律师指出,医生报告证明庄腰椎之间的组织突出,压了脊间神经线引致长期腰背严重疼痛,亦有医生报告证明庄不再适合任职巴士司机,不久即被城巴辞退,一直接受治疗至翌年1月初才正式上班。
但在2003年1月17日,他驾驶巴士至沙田回旋处时,见一辆私家车没刹车向他驶过来,他连忙将车刹停,虽有佩戴安全带,但遭安全带扯住,伤及背部旧患,令他感到非常痛楚。经医生诊断后,证实他患上“腰间盘突出”,医生指有关伤员是遭人袭击造成,并非意外导致。
同是艺人出身、代表梁家辉的大律师的黄锦燊指出,梁家辉承认袭击事主,但只拳打了对方脸部一下,接着轻轻地袭击了对方背部一下,根本没有可能将事主的背部打至现时的伤势;加上警方当日的口供,事主从未向探员投诉曾遭梁家辉狂打十拳之多,另在裁判法院控罪书中,也没有提及殴打事主背部,因此只肯赔偿4万。庄随即激动反驳,指当时被当值警员误导他和刻意跳过其受伤细节,庄又表示,他于2003年3月分别多次向警察投诉科及警监会投诉,惟最终不了了之。
该宗索偿案昨在高等法院开审,梁家辉亲自到庭听审。西装笔挺的他昨一直默默坐在旁听席上木无表情,直至离开法院时亦没有向记者发言。(宗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