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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驾驶案宣判
晨报综合消息 梁家辉去年10月酒后驾驶一事昨日在香港宣判,梁家辉被判监禁两个月,缓刑3年,并被罚款1万港元、停牌3年。
昨日上午,梁家辉在香港东区法院接受庭审,法官指出,考虑到梁家辉是公众人物,行为应作为公众榜样,而他在2002年已留下同类案底,所以判处他入狱,但是准以缓刑。年近四旬的梁家辉,去年10月29日傍晚6点左右,驾驶私家车向香港仔隧道行驶时,前面一辆旅游巴士忽然减慢车速,梁家辉来不及刹车,撞到巴士车的车尾,30岁的巴士司机当场受伤,事后送到医院治疗。香港警察到场调查时,发现梁家辉满身酒气,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结果证实其体内酒精含量超出法规两倍之多,于是将其拘捕。经过扣留调查后,准以5000港元保释外出,一个月后被警方正式检控酒后驾驶罪名。
2002年11月梁家辉也曾经发生过撞车事件,并打伤肇事巴士司机,其后梁家辉因为涉醉酒驾驶及殴打伤人,被判罚款1.2万港元,停牌18个月,并留案底。(王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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