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光明为解决违法行为人到违法行为发生地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甚至要跑几十、几百公里路程的不便,安徽省20日开始试行高速公路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联网处罚,并从5月1日起全面实施。这表明,以后发生在安徽省高速公路上的违章行为,当事人可就近选择该省内任一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查询与接受处理。
根据此项便民利民措施,安徽省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和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辆管理所均将设立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点。当事人凭《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在15日内可选择该省内任一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或车籍所在地的机动车辆管理所处罚点查询或处理高速公路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因某种原因未能收到《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可口述交通违法行为,由办案民警查询确认后受理。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凭《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或《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到省内任一指定代收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开具《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非定额票据)交当事人。对愿意当场缴纳罚款的,可通过银行安装在各处罚点的POS机刷卡交纳罚款,处罚单位现场打印《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汇缴票据)交当事人。对还没有实现直缴的处罚点,当事人无异议的,罚款也可由处罚单位代收,处罚单位开具《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定额票据)交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有异议,可到违法行为发生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查询或处理;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到指定的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到处罚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赵强对记者说,高速公路上的违章行为是事后通知,以往对违章处罚,违法人须在违法发生地接受处罚,给群众带来不便,有的违法人为了处理一条违法信息,往往要跑几十甚至几百公里的路程。而实行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联网查处后,当事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就近在省内任一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或车籍所在地车辆管理部门得到查询和处理,必将极大地方便群众。为方便机动车了解在高速公路上是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开通了网上查询、短信通知、短信查询、电话查询等方式,以保证行为人能及时了解违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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