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4月1号全国将正式实施公安部91号令,北京地区,北京交管局将具体执行、调整哪些扣分标准,今天下午3:00交管局在其官司方网站上进行了重要公示。
正文根据交管局最新消息,以公安部91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令和使用规定》为依据,北京交管局将对35项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标准作出重大调整,予以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由原来的51项减为47项。其中,一次性扣掉12分的项目由原来的7项减为4项,逾期3个月未缴纳罚款和连续两次逾期未缴纳罚款的将从一次性扣掉12分改为不记分。正在西城交通支队治法站交纳罚款的王先生,听到这个消息感到非常高兴。
『王先生』我的车被人套牌已经扣了80多分,10000多块钱,但是我有违章我就交不了,一延时就扣得我的本,有了这个消息就不扣我的本我就能办理手续。
正文由于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让他们交不了罚款,的确让司机们比较挠头,2005年崇文区一名司机就因为未缴纳罚款一共生成了96分,但是从4月1日正式实施“逾期未缴罚款不再扣12分”的规定后,司机卡内的违法记分不再会出现一次性记12分。以200元罚款额度计算,每天交纳罚款金额的3%为滞纳金,拖欠一天是6元钱,一年以来约为2000元。
正文对司机影响较大的另一项记分调整还有(板)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由以前的记1分增加为记2分;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由原来的记3分增为记6分;而酒后驾驶和驾驶客运车辆载客人数超过额定人员20%的司机,将一次性扣除12分。记者发现,在最新调整中,把“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行驶”的扣分标准从以前的一交性记12分变为不记分,一些司机对这个扣分标准表示不解。
正文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对于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并容易诱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将会加大处罚,但对原规定中不能确定为主观故意性的违法司机,将会酌情进行减分,但是需要提醒司机的是,降低或者取消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司机的罚款金额不变。
『新增记分的违法行为共6项』
『记2分的』驾驶客运车辆载客人数超过核定人数但未达到20%的。
『记3分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驾驶客运车辆载客人数超过核定人数超过20%以上。
『记6分的』连续驾驶客运车辆4小时未休息的。
『由记1分变为记2分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由记3分的变为不记分的』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的;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
『由记12分变为记6分的』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由记12分变为不记分的』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