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上海、香港、澳门四地消费者组织共同发布内地消费者赴港澳旅游购物的“三项注意”和“四点建议”。另外,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张希钦在京举行的“第三次内地与香港旅游业界工作磋商联席会议”上表示:“内地与香港必须联手打击‘零负团费’,规范赴港游市场,保护消费者利益。
“三项注意”是:第一,购买家电产品应注意价格、产品制式和售后服务保障。港澳市场上的多数商品没有价格管制,同一件商品在不同商店售价可能有很大差别,消费者购买后如果发现其他商家的价格较低廉,不能以价格高为理由要求退货。
第二,购买钟表、首饰应注意核对相关信息。港澳地区规定,黄金及黄金制品必须有适当的标签,成色8K以上才可称为金制品,必须达到990成色以上才能称为足金,所有黄金饰物必须在产品上注明成色,单据上必须标注产品的成色和店名。
第三,购买“水货”要注意问清相关服务措施。在港澳地区,“水货”并不是“假货”或“冒牌货”。购买“水货”产品,要考虑售后服务等问题。
遇到消费纠纷应及时投诉。投诉电话是:
香港旅游业议会00852-28070707;香港消费者委员会00852-29292222;澳门消费者委员会00853-9889315;北京市消费者协会010-96315;
上海市消费者委员会021-12315。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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