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4月26日电(记者廖君)最近,湖北省司法机关加大了惩办高校职务犯罪的力度,目前已有数位高校原负责人被查办。这些案件涉案金额之大,违法违纪情节之恶劣,涉案人员职务级别之高,都前所未见。武汉科技大学原校长刘光临、原党委书记吴国民涉嫌收受贿赂,已被检察机关查办;武汉音乐学院原副院长周世波受贿案,目前正在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此前,湖北美术学院原副院长李泽霖、三峡大学原党委书记陈少岚、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等人职务犯罪案,都已曝光或宣判。他们都是利用长期分管基建、招投标、设备物资采购、招生录取等工作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学生家长、建筑商、承包商的贿赂,金额从几万元到上百万元不等。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快速扩张,教育经费来源日益广泛,高校领导手中可支配的资源越来越多,拥有的自主权越来越大,但相应与之配套的法律规范、权力监督机制没有及时有效地跟进,成为高校腐败案频发的根本原因。湖北出现腐败案的高校,内部管理制度“要啥有啥”,可是往往空有制度,没有实际有效的监督,重大事项少数人说了算。用什么教材,买什么教学设备,基建招投标确定谁家,都可以不顾教学发展需要,不问师生意见,公开竞标成了走过场,全由他们说了算。这难免为腐败行为提供了土壤。不久前,教育部要求,部属高校领导离职前,必须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作为交接内容,这或许可以成为防范高校腐败的良好开端。但更为重要的是,要及时针对高校运行机制存在的漏洞,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制度和机制。这包括:在高校中推行校务公开、民主决策,对某些环节过于集中的权力进行分解,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和规矩。审计、纪检、检察等部门应对高校领导和实权部门负责人加强动态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