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报讯(记者岳德亮)浙江省舟山市严格控制出国考察培训等一般性公务活动。记者昨天获悉,舟山市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此前发布的《党政干部因公临时出国管理补充规定》指出,县(区)委书记、县(区)政府负责人和市属部门正职出国一年不超过一次。
县(区)其他领导和市属部门副职出国原则上二年不超过一次。一年内再次出国的,必须是具体项目洽谈签约等实质性公务活动,并需先征得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分管外事的副市长同意后,再履行出国报批手续。经济综合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团一般一年不超过一个团组。舟山市还规定,因公临时出国不得持因私护照出国执行公务。否则,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