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9月,湖北省某搪瓷工业总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申请破产还债。经区政府协调,搪瓷工业总公司破产清算组与甲村委会达成协议,由甲村委会以80万元买断被依法征用的5419.3平方米土地,并安置企业下岗职工。
期间,该市世茂房地产公司的开发商张某,通过原甲村支部书记袁某,多次宴请时任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的罗某,欲以80万元购买该宗土地使用权搞商业开发。
2003年8月,某地产评估咨询公司受甲村委会委托对土地进行了评估,估价师杨某等人做出了每平方米256.5元,总地价139万元评估报告。袁某要求杨某按80万元评估,但杨不从。袁给分管地价工作的罗某打电话后,杨根据罗的指示,按袁某的要求将评估价格修改为每平方米147.7元,总地价80万元。2003年9月,区国土资源局委托区土地收购储备供应中心以80万元挂牌交易,世茂房地产以80万元购得该宗土地使用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价额59万元。
2006年11月,法院以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依法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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