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柯锐通讯员邱涛实习生魏艳平报道:今后,湖北省消费者去修理电子电器产品时,底气将更足。记者昨悉,地方性法规《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条例(草案)》,近日已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该条例包含了更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硬杠杠”。
与现行《办法》相比,草案的一个明显特征是,适用范围从家电扩大到了电子电器产品(电脑等)。
此外,特别明确了维修者的权利义务。如增加了产品在修期限和修复后保质期限的规定:产品修复后相同部位90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的,应免费返修。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委托无证维修服务者承担保修或产品生产者未办理特约许可手续,而设立电子电器产品特约维修服务点的,将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草案特别强调,维修点合并、分立、迁移等,应向行业管理机构备案;维修点歇业前,应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并向社会公告,不得玩“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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