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德花苑业主们向城管部门投诉,超过承诺期未获答复
业主状告城管不作为
本报讯(记者徐艳)围绕小区内一座带有太平间的医疗大楼,聚德花苑的业主们将众多职能部门推上被告席。昨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成为新被告。
去年11月,聚德花苑的业主们向市城管支队江海中队提交报告,反映医疗楼投资方开挖人行道和机动车道,要求城管部门查处“非法”行为。
对此,城管支队海珠大队答复称,人行道已经恢复原状,围墙、化粪池、污水池等工程投资额均不足30万元,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今年3月5日,聚德花苑的业主们向城管支队提交《请求对城管海珠大队的《答复》予以复查的报告》。市城管当即给他们作出受理和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的书面承诺。4月12日,逾期未收到函复的业主裴先生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业主认为,城管超过承诺的30天期限,属于行政不作为。庭上市城管支队一代理人提出一项质疑,他说,信访应该是不可诉行为,并且信访条例也未明确规定说:未及时作出答复,信访人即可提起行政诉讼。法庭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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