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民的眼中,现年31岁的陶某自小好吃懒做,性情暴躁、偏激且多疑,因此被乡亲们津津乐道的“故事”不少。
首要的一件事情是对丈母娘大打出手,妻子同他离婚。2000年成家后,妻子生了一个女孩,陶某硬是要丈母娘带,女孩生病住院花费较大,他又怀疑丈母娘借机索财而同丈母娘家闹矛盾,进而对丈母娘大打出手,致使妻子同他离婚并带走女儿。
第二件事情,便是虐待父母。话说陶某离婚后,更加游手好闲,基本生活依靠父母,还经常向父母要钱,稍有不顺即用扁担、椅子、火钳、石头等殴打家人,并扬言要杀光全家。近两年,他母亲因遭其恐吓而一直在外流浪。
更让人震惊的事还是持刀杀父。2006年12月31日晚8时许,陶某到父亲卧室看电视,因父亲要睡觉不准他看而心怀怨恨,联想到自己近几年没外出打工赚钱总是受到父亲责备,陶某越想越气,遂跑到厨房拿来一把菜刀,举刀向睡在床上的父亲头部砍去。经法医鉴定,陶父损伤程度为轻伤甲级。
前几天,进贤县人民法院判处陶某两年徒刑,一审判决后,陶某表示服判不上诉。乡民们都说,这回,陶某恐怕真得好好反省反省了。
(吴爱琴 曹小燕 记者黄浦江)
律师点评:这是明显的故意伤害。陶某砍伤的虽然是自己父亲,但只要损害程度达到轻微伤甲级以上便属刑事范畴,必须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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