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彩”催生犯罪
记者了解到,在一些“六合彩”赌博活动比较集中的地区,与之有关的刑事、治安案件骤增。
今年3月底,沈阳市警方破获一起特大抢劫案,犯罪嫌疑人关某参与“六合彩”赌博,输进去十七八万元,好不容易赢了3万多,却因多次向“大庄”王某索要而不得,便雇人将王某劫持。
4月18日,记者在看守所看到了被羁押在这里的关某。此时,他的脸上满是沮丧和后悔。“王某是‘庄家’,在单位还是我领导。2005年,在他影响下,我玩了几把‘六合彩’,都不大,也就二三十块钱,还真赚了点。人都有点儿贪念,我想多赚点,投入也越来越大,输得也越来越多。一年下来,我就输掉了十几万。原先,我借钱给别人,而到那时,我已负债10万多。输多了,就更想捞回来,最多的一次我投进三四千块钱,结果就输得更多……”两年多内,关某投注200多次,都是10回不一定赢1回。到2006年10月,他东挪西借投注1000多元,结果中奖3万多元。但庄家王某就是不给他钱,不久后就发生这起抢劫案。
“我不但输了钱,还要进监狱。要说‘六合彩’害人,我就是最大的受害人……我劝那些还参加赌博的人,赶快悬崖勒马吧,不要等落到我这种地步再后悔!”这是关某对仍然执迷不悟者的忠告。
“六合彩”搭上网络快车
“六合彩”刚传入沈阳时,参与人员大部分为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个体工商业者,参与人员不多,形式也简单,大多都是现金交易,公安机关进行查处时,也容易抓现行。
但是,随着“六合彩”赌博活动的膨胀,其形式和手段也越来越“先进”。这几年,那些赌博人员与警方大打“游击战”,他们变化投注方式,使“六合彩”赌博活动越来越隐蔽,给侦查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
据雷雨生警官介绍,近年来,“六合彩”主要经历这几种变化:当场报号、现金交易——后期取钱、电话报号——银行汇钱、传真报号——网络转账、电话报号。
大小“庄家”充分利用了科技手段,不再当面收钱,而是通过网络、银行转账,使“六合彩”升级为网络版。去年4月,沈阳警方就抓获了一名大“庄家”贾某。此人就是通过网络和银行进行转账汇钱。办案民警将其抓获时,从他驾驶的轿车里搜出了刚刚从银行取出的36万元现金。这笔钱是他两三天内的“营业额”。
“六合彩”为何久禁不绝
“六合彩”赌博为什么久禁不绝?沈阳市治安支队曾经进行过调查,结果显示,除了很多老百姓难抵高额赔率的诱惑、企图“一夜暴富”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长期以来,一些农村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不够丰富,部分群众把赌博活动作为一种消遣;有关部门在查禁“六合彩”赌博活动的宣传教育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在深层次的教育上,尤其是从本质上揭露“六合彩”欺骗性的深度、广度、强度上还不够;“六合彩”赌博已由公开转到地下,从集中走向分散,从面对面交易转为电话报号,从在固定地点收号转为利用机动车移动收号。一些“庄家”为逃避打击,在开奖之日,从沈阳市开车到周边城市收号,脱离本地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给查禁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不少办案人员都曾向记者反映,由于“六合彩”上、下线“庄家”之间采取单线联系,活动隐秘,而且上线“庄家”多在外地甚至跨辖区遥控指挥,一般很难现行查获,查获的仅是“六合彩”的下线“庄家”,难以堵住“六合彩”犯罪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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