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年反腐挽回损失49亿
作者:林洪浩/文 本报记者林洪浩 通讯员 粤纪宣
省第九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全省反腐倡廉工作实现了从严治标、加大治本力度到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历史转变,反腐倡廉教育取得新的成效,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制度进一步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强化,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具有广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形成。
从2002年至2007年3月,全省纪检机关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304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966人,其中市厅级干部130人,县处级干部1498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49.23亿元。
五年内,全省纪检机关通过严肃查办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重点查处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和司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及与重大责任事故相关的腐败问题。
2002年至2007年3月,全省纪检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370188件(次),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304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966人,其中市厅级干部130人,县处级干部1498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49.23亿元。
配合中央纪委查处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麦崇楷等3名省部级干部违法违纪案、佛山市南海华光冯明昌诈骗银行巨额信贷资金案、中山市信联集团国家信贷资金重大损失案等重大案件。同时严肃查处了省交通厅原厅长牛和恩受贿渎职案,河源市委原副书记卢建中受贿案,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胡建昌失职渎职受贿案,惠州市委原常委、公安局长吴华立境外赌博案等一批大案要案。
立足教育防范,党员干部干净干事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全省纪检机关重点狠刹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跑官要官、参加赌博等歪风,查处收受红包礼金案件629件703人、跑官要官和买官卖官及拉票贿选案件220件246人、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案件2374件2496人。清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商业保险1.98亿元;清收领导干部违规借用和批准借用公款2.6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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