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自1999年实行新型审案机制以来,大庆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2630件,处分违纪人员2501人。其中涉及处级干部78人,科级干部679人。审案合格率达到100%,实现了案件审理工作无反复、无申诉、无积案的目标。
1998年年初,大庆市新老申诉案件已累计达36件,其中错案11件。经过调查研究发现,乡镇纪委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纪委案件及县(区)纪委重要案件的审理是薄弱环节。后来,经过反复论证,该市决定对全市三级纪委审案工作机制进行改革,实行乡办案件县审、县办要案市审、所有案件专职人员审的新型审案机制,规定了上级审理部门在审理下级案件时的基本程序不变、上级审理部门与下级纪委的工作关系不变、党政纪处分的批准权限不变、受理申诉案件的管辖权不变的“四个不变”原则,并制定了审理下级案件采取的阶段性审理和全程性审理两种办法。为了健全协调配合机制,他们一方面加强与条块和上下单位的联系,使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配套;另一方面,归口管理,各负其责。2001年以来,大庆市共有1585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其中有330人受到行政或党纪撤职以上纪律处分后,按规定重新确定了职级、降低了工资、调整了工作。有284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后,没有晋升工资档次。(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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