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程放军)“长沙湘江风光带周边水域的小型木船、渔船、快艇等非客运船只载客,均属非法载客行为,必须依法取缔。”昨日,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汪娟说,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取缔非客运船只载客和规范长沙湘江风光带周边水域秩序的通告》,就取缔非客运船只载客和规范湘江风光带及周边水域秩序等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
汪娟说,非客运船只载客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破坏了水上旅客运输秩序,安全性能没有得到法定机构检验认可,乘坐上述非客运船只,人身、财产安全没有保障。她提醒广大市民、旅客应自觉拒绝乘坐,发现非法载客船只可向海事机构举报(举报电话:2445210)。
《通告》规定,长沙湘江三汊矶大桥至猴子石大桥之间的水域由海事机构划定为交通管制区,禁止渔船捕鱼;除依法公布的锚地、停泊区外,未经批准,禁止渔船、从事载客运输的非客运船只、从事餐饮娱乐的排筏、趸船和影响市容的各类船舶、排筏在交通管制区岸线水域内锚泊、停靠。对非客运船只从事载客的违法行为,由海事机构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扣船、没收船舶等行政处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违法载客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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