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
29日,四川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规定员工工作时遭性骚扰可向单位索赔。
草案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信息、肢体行为等任何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新的修改草案中规定:在工作场所对妇女实施性骚扰造成损害,单位或雇主存在过错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是第一次将用人单位搬上了办公室性骚扰担责的位置。
据了解,取证难是性骚扰案件的一大特点。即使现在把严禁性骚扰写进法律,要获得法院的认定也相当困难。如果参照“医患纠纷”进行举证倒置,那么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女方利用,报复或者以此勒索男性。
因此,法学专家建议,防止性骚扰最好的办法就是预防。女性在公众场所不要穿得过分暴露;此外,要对性骚扰行为作出反应,喊叫、拒绝。据天府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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