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为方便医保病人就医购药,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医保中心获悉,今起,医保人员可以持定点医院医生所开具的外配处方到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定点药店不得向医保人员收取处方费用。目前南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分别为333家、85家。
据介绍,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必须严格执行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应允许参保人员持本医疗机构医师所开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定点药店为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服务时,不得调剂非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处方,不得调剂远程简易,不得伪造、变造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处方,不得向参保人员收取处方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违反规定的,市医保中心将给予处罚,并将此纳入年终考核及诚信等级评定。举例说,一位医保人员王某在市第一医院去看病,医生开具处方让他去拿药,他就可以就近到附近的医保定点药店南京医药百信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同仁堂药店,凭着处方买药,不仅可以避免排队,说不定药品价格还能便宜,而且定点药店也不会另外收取处方费用。
该市医保中心人士还特别提醒,参保人员到定点药店购买处方药时,须持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外配处方、《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卡》,门诊特定项目病人还须持《门诊特定项目专用病历》。外配处方(手写或电子打印)经医师签名或签章并加盖门诊专用章或医保专用章后有效,远程简易门诊处方无效,否则医保中心将不报销医保人员的部分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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