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6月1日讯:
5月29日、30日、31日,宁夏日报以《永宁县一副县长“借”卫生执法车当专车》、《永宁县委开会决定立即还车》、《县财政为6000元装修恢复费埋单》为题,连续报道了4月6日永宁县主管卫生工作的纳副县长,“借”永宁县卫生监督所新配的卫生执法车当专车,并将车体上卫生监督标志撕毁,将警灯卸掉的事情。
5月31日,记者从银川市纪委了解到,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孙荣山看到本报报道后,立即派人与永宁县委取得联系,进一步了解此事具体情况。永宁县委书记许宁向银川市纪委作了情况汇报。
银川市纪委副书记杨学仁告诉记者,银川市纪委针对此事已出台3条意见:纪委工作人员首先找永宁县纳副县长进行诫勉谈话,明确提出批评意见;纪委要求纳副县长立即归还该车,恢复执法车原貌;纳副县长必须向永宁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记者强永利 张剑波)
(来源: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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