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王予通讯员余鸿实习生熊筠)昨日,省国税局有关人士在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的东北、中部地区增值税改革座谈会上透露,下月将在湖北省4市实行的增值税改革,预计全省将有7464户企业受益,全年共可抵缴税款约12.38亿元,湖北省财政完全可以承受。
中部企业只需备案
所谓增值税改革试点,指企业购进、自制、租赁机械设备等进行固定资产投资(不含不动产)时,可扩大增值税的抵扣范围。
省国税局副局长孙荣洲介绍,湖北省武汉、黄石、襄樊、十堰等4个城市可享受中部增值税改革,符合条件的企业只需按程序申报备案,由企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他透露,新政明确规定,总部设在上述4市、实行统一核算的企业,可实现“全省抵扣”,如省电力、武钢、神龙等。
7月1日起,湖北省将按“先抵欠税、增量退税、按季办理、年底清算”的方式,落实这一政策。
湖北省财政能承受
增值税是湖北省的第一大税种,占全省税收的半壁江山。此前,曾有传言,新政将影响地方财政收入。
对此,孙荣洲称,新政实行“增量抵扣”,即抵扣税额不超过企业当年的新增税额,不会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实际上,实施新政后,是中央财政拿出了一部分钱在支持企业。”
他透露,若经济发展情况好,到年底,中部6省也不排除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申请,按实际发生的总量全额退税。
小火电、小钢铁不能受益
8大行业中,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享受政策。
据介绍,石油化工行业,不包括焦炭加工业;冶金业不包括年产普钢200万吨以下、年产特殊钢50万吨以下、年产铁合金10万吨以下的钢铁生产企业和电解铝企业;火力发电,不包括国家将关停的小火电机组等。
这意味着,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冶金、汽车制造、农产品加工、采掘、电力等7大行业的47个子业及高新技术全行业可受益。
他介绍,湖北省受益最多的,将是汽车制造、冶金、电力、农产品加工等行业及武重、武船等装备制造业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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