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打着“电子商务”招牌的公司,以消费高额返利为诱饵,半年时间骗取数以千计的客户“投资加盟”,涉案金额近3亿元,受害者达1643户。近日,随着山西众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主要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这一重大非法集资案件的真相逐渐浮出了水面。
许以高额回报非法集资
2006年12月,太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山西众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当地人简称为“298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公司负责人已经卷款潜逃。公安机关随即展开调查,截至2007年3月,7名涉案犯罪嫌疑人陆续被抓获归案。
据调查,仅半年时间,“298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的金额高达2.9亿元,受害群众1600多户,涉及10多个省市。
据犯罪嫌疑人陈斌、张建怀交代,为了吸收公众存款,他们于2006年6月在太原市注册成立了“298公司”,同时利用秦皇岛一家铁矿的彩色照片欺骗群众入会,谎称该公司不仅拥有铁矿,还有乳品厂等实体企业,而且很快就要开办超市。
该公司许诺,吸收资金投资铁矿和超市获益,再把所得的利润返给群众。截至案发时,犯罪嫌疑人先后在山西、辽宁、河北、山东等地设立200多个加盟站,会员2000余人。
在高额回报的驱使下,投资者不惜借款投资,甚至拉拢亲戚朋友参加。记者在一份“298公司”配送站统计表上看到,案发前每个配送站投入资金几十万元至几百万元不等。
一位姓张的站长说:“几十万元的本钱投进去了,不仅货没拿到手,还把亲戚朋友拉了进去,连自杀的想法都有了。”
借网上购物营造发财梦
先看看“298公司”是怎样“描绘”自己的———“该公司以网上购物、加盟消费的形式销售日用消费品、数码产品、化妆品和电器等,作为无国界的网上连锁购物消费系统,可无限扩大属于您自己的网上连锁系统和不限数量的会员,目标是在三年内做到国内最大的电子商务公司,在五年内做到美国纳斯达克上市。”
其实,和普通商场或网上购物相比,“298公司”的产品并没啥特别之处,价格却高得惊人。顾客购买其商品叫“投单”,每单298元,购买最便宜的单人床单需要投4单,即1192元,而一台冰箱或数码相机则需要300单,即89400元。这么离谱的价格,为什么众人还要“趋之若鹜”?原因就在于更高额的回报。
获合法证照干非法勾当
一些受害群众到现在还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一个个证照齐全的“电子商务公司”,竟然会编造出一个个骗局,把他们一步步领向非法集资的“黑洞”?
据“298公司”称:“该公司是经山西省企业家协会、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特别批准成立的新兴企业,是山西省内第一家在电子商务领域内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电子商务公司,是以网上购物加服务中心的复合型电子商务模式运营的公司。”
据介绍,电子商务本是依托互联网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一方面可以大量减少人力、物力,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可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交易活动不受时空的限制。
山西省工商局经济检查处副处长郎垣星说,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先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还打着电子商务等新型经营模式的幌子,利用群众对类似经营的认识误区,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298公司”开始的注册、登记手续都是合法的,但是其申请公司后具体做什么事监管部门就很难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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