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郑娟 首席记者 郭红文实习生许婷)6月9日记者了解到,在南郑县影响极其恶劣的谢勇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猥亵妇女、盗窃案,其母亲唐秀平窝藏一案,已由南郑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报送汉中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谢勇系南郑县新集镇前街村八组无业人员,现年26岁,2000年4月曾因抢劫罪被南郑县法院判刑7年,2005年5月8日被假释。2006年6月3日12时许,谢勇窜至南郑县高台镇石科村四组一村民所开商店内,持刀威胁独自看店的9岁女孩张某,追问出放钱地点后,朝张腹部及颈部各捅两刀,抢走现金70元及香烟等物后逃离,张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同年11月15日6时许,在南郑县新集镇竹场庵村机耕路上,谢勇将独自上学的11岁女孩蒋某挟持,抄小道至当地一鱼塘旁已废弃的房屋后檐沟里将蒋某奸淫,又反绑蒋某并用绳子紧勒其脖子,致蒋某死亡。之后还剪掉蒋的长发,拿走蒋手腕上的一枚银质手镯后逃离。
经审查,谢勇在连犯两命案前,还连续作案多起。2006年5月11日,谢勇在当地持刀抢劫并猥亵一名女青年;同月又再次持刀抢劫三名中学女生,对其中一名强奸未遂后逃离。除此之外,谢勇还先后在南郑、汉台机耕路上持刀抢劫8起,共抢劫现金800余元及价值4000余元的手机等物;还盗窃一村民4070余元现金及一部手机。
2006年12月22日中午,谢勇又持刀在汉台区武乡镇小宅村抢劫一女青年时,被群众和公安人员抓获。谢勇的母亲唐秀平明知儿子犯罪,却多次将谢勇藏匿家中,并接受谢勇所得赃物自用。公安民警多次询问谢勇下落,唐秀平仍编造谎言,声称早已外出打工,致使谢勇未能被及时抓获,又再次连续作案多起。谢勇在假释期间继续疯狂作案多起,罪行令人发指,在当地群众中造成极大影响,给社会治安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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