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秦法 记者殷文静)3名年轻男子因缺钱花,竟然结伙抢劫陪聊女。近日,南京秦淮区法院以抢劫、强奸罪分别判处3名男子有期徒刑。
刘某、朱某和张某从小一块儿长大。高中毕业后,3人便在社会混迹了一阵子,一直没有找工作。
去年11月,3人跟家人要了点资金准备开公关公司赚钱。可开张了一段时间,由于没有客源,他们把钱都赔光了,还欠了外债,于是3人便想到通过抢劫陪聊女来“补贴生活”。去年11月8日晚8点,3人到宾馆开了个房间,便打电话给陪聊公司,很快他们的“鱼儿”上钩了。不一会儿,一个自称叫小何的年轻女子走进了房间。没多久,3人就凶相毕露,持刀抢了小何2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见小何颇有姿色,刘、张二人又将其强奸。之后,他们又持刀威胁小何从银行自动取款机上拿了200块钱。小何报案后,警方很快根据刘某在宾馆登记的身份证号将3人抓获。
法院经审理查明,朱某参与预谋强奸,并放任刘、张二人的强奸行为,在一旁观望、起哄,对被害人在精神上造成了威慑作用,应认定为强奸罪的共犯。据此,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强奸罪分别判处朱某有期徒刑4年、张某有期徒刑10年、刘某有期徒刑11年,并各处3000元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