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江玮)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针对一些地方在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过程中,借办理快证、加急等业务违规收取快证费等费用的做法,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最近联合发出通知,对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关收费政策予以重申,规定对于加急办证不得收取快证费、加急费等。
通知称,首次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工本费为每证20元;遗失补领、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工本费为每证40元;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工本费为每证10元。除上述收费外,各地不得自行规定收取或搭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据悉,我省将在本月底之前对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各项收费进行清理。市民若遇到乱收费,可拨打12358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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