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两家地方法院15日分别驳回两起日本“战争孤儿”集体向日本政府索赔要求。日本政府欢迎法院这一裁决,同时表示,会考虑给这些“战争孤儿”提供援助。
这些“战争孤儿”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跟随父母前往中国东北地区,在日本战败前后与父母失散,被遗弃在中国。
原告认为,他们之所以成为孤儿,是当时的日本政府入侵中国、在伪满洲国推行移民政策的结果。因此,政府有义务帮助他们在战后早日回国并提供援助,但政府没有履行这些义务。为此,政府应赔偿他们每人3300万日元(约26.8万美元)。
但北海道札幌市地方法院的法庭认为,政府并无上述法律义务,而且政府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帮助这些“战争孤儿”。法庭还指出,赔偿一事可以交由国会决定。高知县地方法院虽然承认国家对“战争孤儿”负有义务,但称,由于20年诉讼有效期已过,原告已经失去了索赔权。
两宗索赔案的原告分别为56名来自高知县的“战争孤儿”和85名来自北海道的“战争孤儿”。他们说,由于日本政府没能采取适当措施,他们在二战后迟迟不能归国,而回国后又缺少在学习日语和就业方面的公共支持,政府理应给予他们赔偿。
自2001年以来,已有2200名“战争孤儿”陆续向日本15家地方法院提出类似索赔诉讼,目前只有神户地方法院于2006年12月一审判决原告胜诉。作者:吴铮(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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