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街招聘”将被明令禁止
本报讯 (记者 高晓红)经过人才市场,总看见有用人单位“当街招聘”,在刚刚修订的人才市场管理条例中,此类行为将被明令禁止。
修订后的《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时,不得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不得以保证金、押金等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以欺诈手段或采取其他方式谋取非法利益,违反以上两条者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不得扣押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不得泄露应聘人员的隐私;不得以民族、宗教信仰等不当理由拒绝聘用或提高聘用标准;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工作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聘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招聘条件。
对于“当街招聘”现象,《条例》规定,不得擅自占用街道两侧、广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未经批准的公共场地从事人才招聘活动,违反者将被依法取缔和处罚。
同时,《条例》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聘用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正承担国家、省市重点工程、科研项目的技术和管理的主要人员及涉及国家机密工作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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