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6月29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针对陈水扁要求台北地院,将机要费案中属于“机密”的原始凭证、发票收据及供述笔录,交还给陈水扁一事,台北地检署公诉团队认为,陈水扁的作法“荒谬”,且不合法。
据报道,检方强调,陈水扁这项作法,只是会影响日后法院是否会改采不公开审理,但不会影响本案中相关证物的证据力及诉讼程度进行。
林达强调,由于陈水扁已提出机密数据,这时须视“国家机密法”规定处理,若相关人为了隐匿行政疏失、刑事犯罪或不名誉之事,是不受法令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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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 | 林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