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副总惹事后自称警察拿出电击器
省委领导批示严肃处理 经查其所携电击器不是警用装备
昆明市公安局昨天通报:6月21日22时40分发生在阳光花园小区门口的“警”民冲突调查有果。当晚驾驶车牌为云AEK679奥迪轿车、自称是警察的男子不是警察,而是昆明滇池花园酒店的副总经理冯某,其随身携带的电击器不属警用装备。
酒店副总开车惹事
谎称警察执行公务
6月21日22时30分许,冯某驾一辆号牌为云AEK679的奥迪轿车载乘吴某等两名职工在西山区阳光花园小区旭园门前将车靠道路北侧临时停放,致使昆明公交汽车公司职工柳某驾驶91公交车无法调头。在柳与冯交涉过程中,冯未予以配合也未将车辆移开,居住在附近居民小区的数十名围观群众对冯的行为和态度表示不满,并上前围住冯某对其进行指责和批评,双方发生争执。冯某在谎称自己是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后,从车上取出一只携带的电击器准备防卫(经查此电击器不属于警用装备),被同车的吴某及时制止,未造成人员受伤。冯某见场面混乱,急于脱身,于是上车准备驾车离开现场。此时围观群众王某(女,阳光花园小区居民)等人上前试图拦住冯某,冯某在确认车前无人的情况下强行将车辆启动,车辆左侧擦碰王某左腿后继续行驶,围观群众曾某(男,阳光花园小区居民)见状,上前攀扶住车辆右侧车窗试图阻止其离开,但冯某未停车,继续将车强行驶离,曾某攀扶住车窗随车跑出约20米左右后由于车速加快摔倒在地,致使膝部擦伤。
副总被罚200块
酒店向伤者道歉
事情发生后,围观群众对冯某的行为表示不满,当即拨打了110报警。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孟苏铁对此专门做出指示:“要求厅督察处派员进行督察,若是警察,严肃处理,并在报纸上反馈”。同时,市局警令部、新闻办、西山分局等有关部门责成五华分局西华派出所、滇池路派出所和交警支队七大队迅速进行调查,最终确定该车非警务用车,该车驾驶员为昆明滇池花园酒店副总经理冯某。
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和交警支队民警于6月22日中午在昆明滇池花园酒店找到该车辆和冯某本人。经过调查后,相关部门认定:根据相关规定,此事件不符合交通事故构成条件,不是交通事故。冯某驾车在人行横道附近临时停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警部门随即对其做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理。
目前,西山分局西华派出所和交警支队七大队正积极开展纠纷调解工作,昆明滇池花园酒店已以单位名义向受伤群众做了诚恳的道歉和慰问,并得到两名受伤群众及家属的谅解。
实习记者 吴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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