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离婚惨遭扫把拍死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实习生 仰双全 通讯员 穗法宣) 夫妻上法院闹离婚,女方却迁怒于丈夫的代理人,几扫把下去后,患有严重心脏病的代理人搭车离开,后病发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据悉,40多岁的番禺妇女张某在与丈夫离婚时,一度闹上法院。当时代理丈夫这方的是曹某,张某为此对曹某很恼火。2005年8月17日上午9时许,张某在广州市番禺区茶东村楼街三元古庙口遇见曹某,便用竹扫把拍打曹某,双方开始厮打。曹某不敌,便搭摩托车离开。
半路上,曹某突然身体出现不适,摩托车司机及治安队员随即将曹某送往医院救治,但还没到医院,曹某就病发死亡。当天,番禺公安局对尸体进行了检验,鉴定结论为:曹某是因情绪激动、外伤等因素的作用下致其严重的心脏疾病急性发作死亡。
事后,曹某家属将张某告上法院索赔。经广州中院二审后,法院认为,根据警方的鉴定,曹某的死亡与遭受张某的无故殴打有必然因果关系,张某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鉴于曹某患有严重心脏疾病,张某的行为仅是造成死亡的外在诱因,直接原因是曹某患有严重心脏疾病,因此,可减轻张某的侵权赔偿责任。
根据张某的过错程度,法院认定其承担40%的赔偿责任,判决其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79083.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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