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费涨至150元
晨报讯 (记者 王娜)即日起,本市离婚案件诉讼费调高至每件150元。这是记者从市发改委下发的《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中获悉的。
该《通告》将离婚案件诉讼费由现在的每件50元调高至每件150元。
《通告》同时规定,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费3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费;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费;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费;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70元。
此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诉讼受理费,没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每件交纳750元;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案件诉讼受理费,每件交纳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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