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13日电(记者赖臻)2007年全国高校录取工作正在进行,北京市将实施的一项救助工程,帮助家庭贫困的学生实现大学梦。
从今年起,北京对该市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和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重残人家庭中,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在北京市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经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全日制本科、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实施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救助标准为每人4000元。
据了解,此项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的申请程序为:申请人于今年8月底前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人民政府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提出救助申请,同时提交大学录取通知书、缴费通知等相关材料,由该机构负责日常受理及材料初审工作;区县民政部门依据街道、乡镇人民政府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上报材料进行审批;市民政局负责全市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待遇的核准工作,同时依据区县民政部门上报的高等教育助学资金申请,下拨救助资金,由原申请渠道负责发放入学新生本人。
这项工程由北京市民政局、财政局、市教委、市残联共同发起。对于享受此项救助后,家庭生活仍很困难的,可以通过入学新生户籍地政府的其他教育救助措施或民政部门的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加以解决。对于家庭生活水平略高于低保标准的低收入家庭子女的就学困难,北京市慈善协会组织正在积极运作,采取相应的救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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